张马丁

发起上海人寿保险公司,基于电子商务的低成本寿险公司

2011 年 01 月 09 日
by 张马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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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自由竞争市场下不会形成垄断

我认为自由市场经济不会产生垄断,即便有垄断也是暂时性的。市场自身有自我调节的力量存,不应该对市场有任何干涉。相反的,政府一旦插手,反而破坏了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,反而更易于产生垄断。因此政府的工作应该在完善法制上面,用于消除所有限制自由市场的因素。 Continue reading

2010 年 04 月 01 日
by 张马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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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一个真实故事,看房价与股价,兼重申张马丁定律

有朋友问我房价的问题,他最近在积极买房,他说:看这样子,看最近的地王层出不穷就知道房价是不可能跌下去的,中国人多地少、经济发展、城市化。云云,头头是道。 我无法说什么,就给他讲了一个故事。这是一个多年前某同事讲的一个故事,一直以来印象深刻: 他的一位现在据说身价数千万的朋友(下称A先生),是这样致富的: 话说2004年股市跌到1300点的时候,他将全部存款取出投到股市里,同时抵押房子、向证券公司借钱投入股市,总之,将能投的全部投到股市了。此后,股市又一直跌,一直跌到1000点。这期间,A先生的老婆不断的跟他吵闹,甚至差一点离婚,A先生不为所动。 2006、2007年牛市到来,他资产翻了数番,老婆也不再闹了,反以它为荣。 但后来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,到了5000点的时候,他清空了所有股票。此时正是全民炒股疯狂的时代,A先生的老婆再次吵闹,要他进股市,A先生再次不为所动。直到08年大跌,他跟老婆才再次和睦。 现在A先生一家住在上海西郊的豪华别墅里享受人生。 现在看这个故事,至少对我有几点启发,愿意与这位要买房的朋友分享: 1、对于我们绝大多数的普通人,都只能像A先生的老婆一样,羊群效应、追涨杀跌。但其实这是最危险的,正如5000点时全民疯狂的股市。 2、巴菲特所说:在别人贪婪时恐惧、在别人恐惧时贪婪,大家都懂,但是绝大部分人都做不到。羊群效应永远存在、永远不存在理性的市场,永远有少数人在利用大多数人的跟风派发获利,永远是大多数人接盘承担风险。 3、只要是炒起来的市场,就只有少数人能赚钱。根据经验,跟风而上大众的无不被套。 4、跌的时候,几乎全是跌的理由,涨的时候,几乎全是涨的理由;在单边的市场消息中做出反向的判断是很难的。 5、涨起来容易跌起来也容易。而支持涨的那些理由也一直存在的。正如股市6000点时中国经济增长等理由、正如房市中的城市化、刚需等等理由,不管涨还是跌,都会存在。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,只有时间才能教育到我们。现在,我们谁也不知道房价是在山底、山腰还是山顶,只能做出一个判断然后让时间来证明。5000点清仓,在涨到6000点的时候看是失败的,在跌到2000点的时候看是成功的。时间而已。 同时推荐阅读张马丁定律的三篇文章,再次宣扬俺的理论,见笑见笑,哈哈 ) 从张马丁定律,看房价狂涨的实质 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张马丁定律,推进不买房运动 学习张马丁定律,浅学帮您避套,深学助您发财

2010 年 01 月 28 日
by 张马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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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和自由竞争的市场是创新创意产业的土壤

之前一篇《阿凡达》的影评《中国没有《阿凡达》,美国没有《建国大业》被几大网站和博客转发,点击保守估计超过50万,创本人博客之最,但是原文并没有表达清楚我的本来意思,以本文补充之。 我们总是惊叹,为什么美国总是不时出现一些令人耳目一新、眼前一亮的东西?互联网、apple、google、好莱坞、ipod/ipad等等,为什么美国的创新、创意产业如此发达?反观近些年,我国政府不断高调从政策资金创业等支持创新创意,但似乎生效甚微,为何? 我们注意到一个现象,看近几十年美国出现的足以影响世界的一些创新创意,在这后面没有美国政府的影子,不管是微软、apple还是google、好莱坞,我们发现其基本都是民间出现、民间资本推动而后壮大的,但都大获成功;反观中国,政府大力号召创新,甚至如TD-CDMA等政府直接上场推动,但成果不多,甚至这个国产的手机通讯标准目前几近失败。这是为何? 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有很多方面,如教育、如政策等,但我更倾向于用经济体制决定论,即目前中国垄断的市场和资本是阻碍创新产业的罪魁祸首。 在美国,市场自由和相对公平、机会相对平等、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逼得企业只能通过创新独辟蹊径以求获利,逼得资本可以进入风险高但收益大的创新产业获利。市场驱动了创意、市场驱动资本支持创意。在这种情况下,既需要创意,又需要资本的《阿凡达》得以诞生。 在中国,关键市场都被垄断,资本高度聚集于垄断型行业,垄断资本只要依靠其垄断地位和国家政策的保护即可生存和发展,又有何动力推动创新?而民企和创业企业倒是有创新的动力,但是受政策管制过多,又缺乏资本支持,与资本的脱节使创新创意成为空中楼阁。 比较下来,我认为这才是关键,即:自由竞争的市场才会从根本上驱动创新创意产业,在这一市场下,个人、企业、资本才会有动力创新,才能使才智和资本迸发活力。 因此,只有打破垄断,建立一个自由公平自由竞争的经济体,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,才有可能真正推动中国的创新创意产业。 这里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,政府要从直接经营企业的角色中退出,把工作重点放到政策法律完善创造公平市场环境方面。但是这一点我认为是在退步,政府似乎刻意把自己打造成无所不能的角色,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,力求控制尽可能多的经济门类。 同时,也要给民间资本机会,看过一个报告,大意是说中国有六七十个经济门类,开放给外企的有五六十个,而开放给民企的只有四十多个。上文说过,创新创意的直接所在就在民间,民间有创新创意的动力,限制民营经济就是限制创新创意。对民营过多的管制就是谋杀创新。 有人说国家控制经济是为了安全,我暂且同意这种说法,但是国家控制经济不等于国企央企控制经济,民企也是中国经济的一部分,也是自己人,不给他们公平的机会,明显就是逼着民营企业家赚钱后往国外跑嘛!而民企往往在资本使用效率更高、创新创意的动力更足,这一正一反的作用,打着保护国家安全的幌子对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失可想而知了。 总之,经济自由化是中国创新创意的土壤,政府以计划经济方式推动这一产业是不可能太多效果。但这自由竞争的经济的实现是长期的,因此,中国的《阿凡达》可能还需要很长时间。 (认识水平和表达能力实在有限,感觉还是不能全面表达自己的意思)

2009 年 12 月 21 日
by 张马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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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可依与有法不依,劣币驱逐良币

张马丁之前写了一篇《房地产业的有法不依传达什么样的法制观?有法不依等于违法!》,批评房地产市场的有法不依,今天突然想到有趣的一点,有法不依与无法可依,哪个的危害更大一点? 正如我在那个博文里说到的,有法不依,客观上起到的效果是吓唬守法者,保护违法者,赶走守法者,留下违法者的作用,最后获利的正是违法者,守法者得到的只是“不公平”的感觉。这不正是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现象吗?因此,有法不依,就会劣币驱逐良币,守法者因法律的存在根本没有入场,算做100%的失败。 那么无法可依呢? 假设市场上只有两种人,一种是好人(即上面所说的守法者),一种是坏人(即上面所说的违法者),那么在无法可依的某个行业,其实反而是平等的,双方不会有法律上的进入顾虑同时进场公平进行市场竞争,最终的结果是好人有50%的获胜机会。 从这个角度,无法可依甚至比有法不依更加保护好人。 因此,如果监管层和执法层没有将法律执行到底、执法必严的决心,还是应该不出台法律为妙,否则既定的效果达不到,还会吓走守法的好人。我在《房地产业的有法不依传达什么样的法制观?有法不依等于违法!》一文中所讲的案例即是明证。